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,特设“长郡双语实验中学突出贡献奖”,其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政治思想表现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;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;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;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,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。
2、在学校管理工作,教育、教学、教研工作,学科奥赛培训工作,体艺工作等某一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:
(1)学校管理:学校管理干部所承担的工作成绩十分突出,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学校中出类拔萃。
(2)教育教学教研:所承担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,受到同行一致好评,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。
(3)学科奥赛:所辅导的学生获得国际奥赛金牌。
(4)体艺工作:所带体育特长生获国际金牌;所辅导的艺术特长生在国际舞台上获好评。
(5)其他工作:所从事的工作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个人申报;
2、“学校工作突出贡献奖评选领导小组”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;
3、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四、表彰奖励
1、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。
2、学校表彰发证,颁发奖金5000元。
长郡双语实验中学
2018-1-18
附:申请表(请下载表格,填写好请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于1月22日下班前上交办公室)